最近听说DVD机出口遭到巨额的专利费索赔,很多原来OEM国内厂商的公司转向了韩国的生产厂家。我就在想,就象很多在国内销售的PC机不预装操作系统一样。未来国内会不会出品一种专门用于出口的DVD机,采用通用的DSP,各种mpeg2、DTS、AC3等的全部功能只能通过加载Firmware的形式实现,随机奉送一张包含了Firmware的光碟,并写明此光碟不包括License的费用,用户要自己向菲利普等厂商支付费用,才能合法使用。菲利普要是敢告我们,就说,我卖的不是DVD,是DVD的读碟机,没有侵犯你的专利。
我是不是很无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