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最积极配合进行自我审查的空间服务商,已经有点“皇上不急太监急”的味道了。我的域名其实有备案号,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状态变成了信息变更中,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把我停掉了。最可笑的是他们根本无法查到我的备案信息,还要求我给出备案的用户名和密码给他们核实,我说你们自己想办法,从来没有听过查这个还要用户自己给备案的用户名和密码的,他们就很霸道地说我不配合。
- 在这种情况下,我要求全额退款,他们说不行,我说那么给个书面的答复,他们说没有义务。我说,麻烦你看看你们服务条款的第九款,第9条,在这里摘录一下:
9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,罢工,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,洪水,火灾,爆炸,雷电,地震,风暴,停电,通讯线路中断,他人蓄意破坏,黑客攻击,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,电信部门技术、政策,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,不可避免,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,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,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,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,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,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,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,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;
他们说,这个不属于政府禁令。我问他们说那么什么才是政府的禁令,他们叫我自己去查字典。我说,那我到底违法了我们之间协议的哪个条款,他们说我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,我说,第一,我有备案了,而且拿到备案号了。第二,我问他们说,有什么国家部门要求你们关闭我的网站吗?他们说没有,我说那就证明我没有违法国家的规定啊?也就是说,他们代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了我违法了政府的法规,这是很可笑的。
总之,不能再用这家人的空间了。